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章程
2016年01月11日16:56 來源: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
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章程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及《行業標準管理辦法》、《企業標準化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為了更好地推進工程機械行業協會標準即團體標準(以下簡稱協會標準)工作,充分發揮行業內主要企業及管理、科研等機構中領導同志在標準化工作中的作用,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統一規劃和組建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第三條,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行業協會標準工作,確立行業協會標準工作的大政方針,推動協會標準工作的國際交流,指導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標準化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家委員會)的工作,批準專家委員會的組成及人員,以及對協會標準的立項審批工作。
第四條,領導小組的組成以行業內管理機構負責人、主要企業負責人及研究機構負責人為主體。
每屆領導小組成員任期為3年,可以連任。
領導小組的組成方案,由協會批準。
第五條,領導小組設立組長1名,副組長若干名。
第六條,領導小組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特殊情況可以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七條,領導小組成員有權對行業協會標準工作的大政方針和國際交流提出意見和建議。
領導小組成員變更和增補應書面提交協會。
第八條,協會標準法規部負責領導小組活動組織及成員聯絡事項。
第九條,本章程由協會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實施。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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