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標準化專家委員會章程
2016年01月10日16:58
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標準化專家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及《行業標準管理辦法》、《企業標準化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為了更好地推進工程機械行業協會標準即團體標準(以下簡稱協會標準)工作,充分發揮行業內生產、使用、管理、科研、培訓和檢測等領域專家在標準化工作中的作用,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統一規劃和組建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標準化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家委員會)。
第三條,專家委員會是工程機械行業協會標準的技術支撐機構,在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協會標準工作的總體規劃、標準體系建立、年度計劃和交叉標準的協調。
第四條,專家委員會的組成以行業內生產、使用、管理、科研、培訓和檢測等領域的專業人士為主體。專業人士來自協會、企業、科研機構、大專院校、檢測機構等單位,要求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特殊情況須經領導小組審批),按照自愿申報、單位推薦的原則進行申請。
每屆專家委員會委員任期為3年,可以連任。
專家委員會的組成方案及專家的聘任,由領導小組批準。
第五條,專家委員會委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其中設立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若干名。
第六條,專家委員會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特殊情況可以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七條,專家委員會委員有權對協會標準工作的總體規劃、標準體系建立、年度計劃和交叉標準的協調提出意見和建議。
專家委員會委員變更和增補應書面提交協會。
第八條,協會標準法規部負責專家委員會活動組織及委員聯絡事項。
第九條,本章程由協會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實施。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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